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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调整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受益户信息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07-15 15:27     来源:自治区扶贫办     作者:自治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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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主体

各有关市、县(市、区)扶贫办、移民工作管理部门。

二、来源依据

2018年6月30日,国务院扶贫办通知已开放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和2017年搬迁入住受益户添加端口,并要求各地按时修改调整完善相关数据信息。

三、主要任务

各县(市、区)扶贫办、移民工作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县(市、区)分管领导汇报,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已搬迁入住的受益户及时、准确录入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受益户添加端口;对未按实际入住情况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添加的受益户作调整或删除。同时,对所有已添加的受益户数据信息开展逐户核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市扶贫办、移民工作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所辖各县(市、区)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开展数据信息录入、调整和删除,掌握工作进度,并组织人员对所辖各县(市、区)调整完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工作质量。

四、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务必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2016年和2017年受益户添加端口的信息调整完善工作,并及时准确录入2018年已搬迁入住受益户。各有关市务必在7月25日前完成对所辖各县(市、区)搬迁入住受益户信息调整完善工作的核查,并将核查情况,由市扶贫办报送自治区扶贫办,由市移民工作管理部门报送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

五、其他要求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添加已搬迁入住受益户,是国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以及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数据来源,且此次国务院扶贫办开放2016年和2017年已搬迁入住受益户添加端口可能是最后一次,各市、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已搬迁入住受益户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前期开展整改重复享受危改政策和未搬迁已脱贫户等工作,做好沟通对接。移民工作管理部门要结合每10天报送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的工作进度情况,认真仔细审核,确保提供搬迁入住对象数据信息真实准确。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提供的数据信息,组织落实专人做好已搬迁入住受益户的添加、完善或删除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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