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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成文日期:2022年01月27日
标  题: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桂乡振党组报〔2022〕4号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7日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1-27 19: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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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乡振党组报〔2022〕4号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良好成效。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桂法办通〔2021〕1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2021年,我局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顺应“三农”工作重心转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扎实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四个不摘”,动态帮扶监测户、巩固发展脱贫村、持续扶持安置区、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积极推进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工作。截至2022年1月中旬,全区已纳入监测对象12.89万户46.28万人,已解除风险5.47万户21.57万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印发《贯彻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报备。分别配合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民宗委等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配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安排专人协同开展立法调研、文件起草、意见征求等工作,目前该《条例》(草案)已按程序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积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修订印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规则》《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规定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都必须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2021年以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累计召开党组会17次、局长办公会8次。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机构,为我局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就有关行政决策事先咨询政府法律顾问80余次,有效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举行新闻发布会1次,接受媒体记者采访20余次。同时,全面推进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836条,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辅助政府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其中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484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511条。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及时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及考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带头履行职责。2021年以来,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局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科学依法民主决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主要领导从严把关法律顾问聘用事宜,确保发挥应有作用。凡是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一律提交法律顾问作合法性审查、一律由主要领导主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2021年以来局主要领导深入县、乡镇、村开展调研7次,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根据党中央关于扶贫机构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整建制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目前,单位的职责、边界已初步理顺和明确,但是由于全系统新同志较多,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总体上还不适应形势任务需要。

四、2022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阳光、透明,依法依规开展。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扎实抓好《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工作职能,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巩固拓展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为法治广西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二)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法规体系的制定和贯彻。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抓紧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抓紧制定完善乡村振兴有关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单位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三)抓好机构职能调整设置。在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出台后,抓紧配合自治区主管部门,参照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制定我局“三定”方案,完善我局内设机构设置,并及时调整工作职能,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谭晓林 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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