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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图解)《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5-14 17:10     来源:自治区扶贫办     作者:自治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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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执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健全我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6年以来,我区已经实现450万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已取得决定性成就。由于多方面原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脱贫户和困难农户的返贫致贫风险加大,必须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不能等他们返贫了再补救。”3月20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省(区、市)及时制定或完善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4月18日,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13号),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2020年1月19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基础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起草了本《通知》。

二、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2020年3月30日,收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意见》后,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讨论,研究起草框架。4月14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函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除广西银保监局反馈具体的意见建议外,其他各专责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均反馈无意见。4月16日,广西银保监局来函提出:目前,中国银保监会正与国务院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完善扶贫信贷政策,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建议这一政策文件出台后,再细化广西相关政策内容。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给予支持。自治区扶贫办根据最新的精神与广西银保监局进行对接沟通后,广西银保监局表示同意会签。

三、主要内容

《通知》正文,主要是就各市县、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3点工作意见。

第一点意见是,要求切实把防贫监测和帮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和帮扶,解决好返贫致贫问题,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

第二点意见是,做好《指导意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的有机衔接,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精神,对我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包括完善监测对象认定标准及范围、完善监测程序、完善帮扶政策等三方面内容。认定标准方面,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并综合考虑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和其他方面确定”调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并且综合考虑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和其他方面确定”。认定程序方面,在延续原有的“‘线上线下’同步排查、对比拟定建议名单、县级研究审定”3道程序的基础上,增加“农户申报”的程序。帮扶措施方面,对产业、就业、综合保障、保险帮扶等进行了调整完善,特别是扩大了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边缘户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享受扶贫小额信贷、产业培训、公益岗位等。

第三点意见是,强化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二是鼓励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帮扶手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督导;三是强化督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1月19日,我区已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明确防贫对象(含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帮扶措施等,操作性比较强。国家《指导意见》在监测范围、监测程序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主要是指导性要求。国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意见》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制定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为确保与国家《指导意见》精神衔接,同时延续好已出台的政策举措,确保可操作性,我们采取以转发国家文件的形式,对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工作提出新的补充要求,并根据新要求调整完善相关举措。

五、工作问答

认定标准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这里的国家扶贫标准具体是多少?

答复:根据国家要求,2020年脱贫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不低于4000元。


责任编辑: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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