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0〕6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自治区部门权责清单公布的函》和原自治区扶贫办“三定方案”,并经核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部门名单,原自治区扶贫办无权力事项和权责清单,因此也无权责清单相对应行政许可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等事项的办理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厅发〔2021〕23号)明确: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不再保留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以上调整,我局“三定”方案待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确定才能及时衔接调整。综合以上因素,目前我局无权责清单。
责任编辑:黄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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