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开办函〔2018〕582号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2018年第二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补助资金分配事项告知书》精神,结合我区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和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将广西2018年第二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如下:
一、分配原则
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实际,将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优先分配给我区2018年预脱贫的国定贫困县(片区县),按照2017年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排名由高到低选择项目县。“十三五”期间已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的项目县不再重复安排资金支持。
二、项目县及资金规模
根据中央下达我区资金规模和项目县个数,从我区2018年预脱贫的龙胜、田东、田阳、金秀、富川、资源、大新、宁明、西林9个国定贫困县(片区县)中,按2017年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1个项目县。其中龙胜、田阳、资源、西林4个县于2016—2017年度已获资金支持不重复安排;其余田东、金秀、富川、大新、宁明5个县2017年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由高到低的排序为:大新(3.82万)、宁明(3.37万)、富川(2.49万)、金秀(1.60万)、田东(1.46万)。拟选择大新县为我区2018年第二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项目县,安排资金规模2000万元。
以上方案妥否,恳请研究。
附件:1.广西国定贫困县(片区县)2017年底未脱贫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数统计表
2.广西2016—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贫困革命老区县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黄保锋 联系电话:0771—5300631)
广西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分配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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