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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分配2018年部分中央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函

2018-06-06 21:12     来源:自治区扶贫办     作者: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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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财农函〔2018〕433号

 

自治区农垦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17〕155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7〕143号)精神,现将2018年部分中央农业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分配你局,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105农垦运行”支出科目(具体详见附件)。

二、此次分配的转移支付指标资金均作为正式指标,2018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请你局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18年年初预算,并于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

三、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⒉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5〕1号)以及《关于印发

 

附件:⒈2018年国有土地确权发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⒉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中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5月30日  


(分发件)桂财农函〔2017〕433号中央资金(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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