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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自治区农垦局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的函

2018-06-06 21:03     来源:自治区扶贫办     作者: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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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农函〔2018〕145号

  

自治区农垦局:

为加快我区农垦国有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20号)精神,现追加你局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371万元。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事项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对截留、克扣和挪用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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