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农函〔2018〕145号
自治区农垦局:
为加快我区农垦国有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20号)精神,现追加你局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371万元。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事项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对截留、克扣和挪用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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