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开办报〔2018〕18号 签发人:蒋家柏 黄绪全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实施扶贫项目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7〕142号)精神,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201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项目县为贫困程度最深的7个革命老区县,各县资金分配规模与脱贫攻坚任务量挂钩。具体资金分配方式为:将12600万元项目资金平均分配给7个项目县,即每个项目县获得专项资金1800万元,剩余1400万元根据2017年10月广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的各项目县贫困人口数按比例分配。具体资金分配情况为:都安瑶族自治县2104万元、三江侗族自治县2017万元、乐业县1899万元、大化瑶族自治县2005万元、那坡县1927万元、融水苗族自治县2054万元、隆林各族自治县1994万元,合计14000万元。
特此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3月28日
(联系人:黄保锋、李侠,联系电话:0771—5300631、0771—533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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