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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06-29 19:10     来源: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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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乡村振兴局的部署要求,迅速转变新角色、适应新形势、接受新任务,早谋划、早部署、早推进,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奋力在新征程上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2020年12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相继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重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1年4月25—2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西视察并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广西脱贫攻坚等重要工作成就,提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作出“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特别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要求,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并给予具体工作指导,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格外关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4月28、29日分别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5月7日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大会,对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像抓脱贫攻坚一样抓乡村振兴。自治区党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与“十四五”规划、区域和领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政策、细化工作举措,特别是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专题研究事项,由自治区领导牵头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加快推动工作落实。

5月18—19日,王正谱局长主持召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东西部协作工作座谈会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专题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层面会议精神,5月31日,自治区分别召开全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视频会、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部署会、粤桂协作工作座谈会,将国家层面会议精神传达到市县,参照中央层面工作分工,明确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3个部门职责任务,部署推进全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粤桂东西部协作等重点工作任务。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可持续、不返贫

(一)加强防贫动态监测帮扶。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并印发《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通过“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实地核查,精准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截至5月底,全区纳入系统监测的对象有34.04万人,已有17.2万人解除风险。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正在建设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开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系统以及相应的手机APP,预计8月份可运行。借助大数据平台,通过手机可以随时随地监测返贫风险和掌握帮扶情况。

(二)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出台产业发展指导文件、完善产业奖补政策,明确要求各地原则上2021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低于50%,支持县级选取5个特色优势产业进行长期培育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脱贫人口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脱贫户扩大产业规模。截至5月底,全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产业项目5364个,新认定龙头企业28家;今年以来新增认定扶贫产品2074款(累计认定13631款),销售扶贫产品92.21亿元。积极促进务工就业,将稳岗就业工作纳入党政督办事项,实行月调度机制;组织系列招聘送岗、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发挥龙头企业、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性岗位作用,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就业。截至5月底,全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267.17万人,为2020年务工规模的99.61%。

(三)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持续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十个强化”,重点抓好防贫监测帮扶、稳定增收、社区治理、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加大防贫监测对象跟踪帮扶,解决生产发展、生活保障难题,截至5月底,纳入系统监测的易地搬迁人口有18387人,已有7609人消除风险。加强产业扶持,2021年投入财政资金9.87亿元实施88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定向开展“送岗位、送需求、送交通”劳务转输服务,就近建设就业帮扶车间411个、开发公益性岗位3662个,帮助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截至5月底,全区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完成率达99%,让搬迁群众吃下“定心丸”。加强社区文明建设,开展“文艺下基层”和戏曲进社区等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生活、转变群众观念,融入城镇生活。

(四)抓好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抓好资金使用管理,过渡期保持资金政策总体稳定,修订完善了《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实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月统计、月监测、月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抓好信贷资金发放管理。截至5月底,已将2021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54亿元切块下达到县,全区新增小额信贷3.54亿元,贷款余额128.56亿元,逾期率0.20%。抓好项目实施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谋划实施,做好扶贫项目资产清查摸底、分类确权。截至5月底,全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储备项目3.94万个,已开工实施8616个;全区完成确权登记扶贫项目资产21.59万个、共1493.68亿元。

(五)健全落实帮扶工作机制。做好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对“十三五”脱贫村和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区5379个脱贫村已全部完成驻村工作队轮换交接、“传帮带”。持续做好定点帮扶,25家中央单位继续定点帮扶广西28个原国定贫困县并保持2年稳定,9112家区内和驻桂单位继续定点帮扶脱贫村,积极对接和推动定点帮扶单位,发挥其资金、人才、技术、科研等方面优势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帮扶,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团体等帮扶脱贫地区。截至5月底,全区累计有1.86万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1046个村(含5379个脱贫村)。

三、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加强粤桂协作。坚持和完善粤桂东西部协作机制,广东5市继续结对广西8市33个县,其中对广西2市5县的结对关系进行优化调整。4月13日,两省区召开粤桂协作联席会议,共同签署《“十四五”时期粤桂协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产业、劳务、消费等“九大领域协作”,明确粤桂协作财政帮扶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创新推进“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产业、改善一批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一批乡村公共服务、塑造一批乡村建设样板、开展一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等乡村振兴“五个一批”建设。截至5月底,广东已提供到位财政援助资金16.16亿元,帮助广西结对地区49万人赴粤返岗复工、就地就近就业78.6万人,采购或帮助销售广西农产品155亿元,引导269家广东企业到协作地区投资兴业,投资额达49.6亿元。

(二)谋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创新推进乡村规划,研发村庄规划调研APP和网络意见征集系统,在全国率先出台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5月底,已组织完成750个行政村[1万多个自然村(屯)]的村庄规划成果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工作进度位于全国前列。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自然村(屯)道路畅通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三项工程”。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创新将自然村(屯)道路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法规条例,不断提高屯级道路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计划建设通自然村(屯)硬化路及护栏、产业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项目6246个,其中,通自然村(屯)硬化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3027个,已开工997个。

(三)创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创新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三个两”(两次处理、两次利用、实现两化)模式,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3.31%。研究制定全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三结合”思路创新农村污水处理六种模式,全区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723座,建成配套污水管网4146.53公里,全面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成为西部第2个实现此目标的省(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构建“村收镇运县处理”、边远乡镇“村收镇运片区处理”、边远乡村“村屯就近就地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达97%,农村保洁员队伍稳定在17万人以上,成为全国8个通过国家农村垃圾治理验收的省区之一。

(四)组织抓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按照“五治融合”的思路,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第一季度广西群众安全感达98.67%。全面推行“星级党组织”管理,完成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农村治安防控工作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聚焦多元化解和网格服务,创新推行“一组两会”基层协商自治模式,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推动“三官一律”工作队在乡村全覆盖的基础上走家串户,实现乡村善治新局面。大力推行智能基础建设与深度应用,着力推进综治(信访)中心、“雪亮工程”建设,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治理方式现代化水平。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全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68%。

(五)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组织机构。做好自治区、市、县三级扶贫部门重组为乡村振兴局。5月10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正式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整建制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自治区印发市县扶贫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尽快完成市县乡村振兴局组建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市、县三级乡村振兴局已全部挂牌成立。自治区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任指挥长、2位分管副主席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设立办公室,抽调人员在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集中办公,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指挥部初步下设13个专责小组,由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一把手”任组长,相关行业部门任成员,负责组织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工作。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时提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持续用劲、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动态帮扶监测户。通过“线上、线下”比对核实,找准监测对象,坚持精神和物质“双重扶持”、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做到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二是巩固发展脱贫村。实施党建促乡村振兴,抓好新上任村干部和新选派驻村工作队轮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三是集中支持重点县。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54个脱贫县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扶持政策,予以集中支持,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扶持安置区。持续抓好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就业、创业等工作,加强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健全管理服务组织。

(二)加快推进“三项工作”。一是乡村建设行动工作。研究制定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指导各地实施一批提升项目。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制定完善农村厕所改革建设方案、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系统治理农村污水、黑臭水体等问题,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三是乡村治理工作。探索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抓好农村自治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工作,加强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

(三)扎实做好“四项衔接”。一是政策衔接。以有效衔接政策文件为主体,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系列政策,组织各部门细化完善、调整优化相关行业政策,聚焦新任务制定新的政策,构建有效衔接“1+N”政策体系。二是帮扶衔接。深化粤桂协作,协同推进粤桂“九大领域协作”、乡村振兴“五个一批”建设,扶持广西每个结对县建设1—2个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供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完善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机制,扩展帮扶内容。三是工作衔接。参照国家层面做法,实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东西部协作成效考核评价;建立乡村振兴“月调度、季会商”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常态化暗访督查和“红黑榜”通报制度。四是机构队伍衔接。加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乡村振兴业务培训班。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激励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责任编辑: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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