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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执行进展情况

2020-09-21 16:05     来源:自治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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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执行进展情况

自治区扶贫办

(2020年9月)

一、广西脱贫攻坚总体情况

我区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身,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2015年底,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2万人,排全国第3位,贫困发生率10.5%;有5379个贫困村、54个贫困县(国定贫困县33个、区定贫困县21个),其中有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2016—2019年,全区累计实现4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5%下降到0.6%,4719个贫困村出列和46个贫困县(25个国定贫困县)摘帽。在2016—2019年国家组织开展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我区连续4年获得“综合评价好”等次,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0.8亿元。

截至2019年底,我区仍有2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总数在全国排第4位,还有66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未摘帽。

二、2020年以来广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民建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创新举措、精准发力、尽锐出战,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今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即召开全区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大会,及早部署收官工作,之后还召开系列专项会议部署推进有关工作。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深入一线调研督战,并作出一系列批示指示指导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胜利在望。

(一)全力以赴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出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明确了产业发展、务工就业、项目开复工等7个方面17条“硬核”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化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是支持产业发展。调整产业奖补标准,3月31日前发展的产业,按原补助标准的1.5倍发放,4月1日到6月30日发展的,按原标准的1.3倍发放。截至8月31日,全区共向108.13万户贫困户发放产业奖补资金39.57亿元。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力度,满足贫困户的资金需求。截至9月10日,全区新增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1.16万户、94.21亿元,排全国第1位。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制定《广西扶贫产品认定方案》,设计全区统一扶贫产品标识,组织认定7082款扶贫产品。通过广东帮销、电商快销、市场批销、节日促销、社会助销、单位购销等形式,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累计销售扶贫产品149.7亿元。二是全力稳岗就业。精准对接广东省,采取“点对点、一站式”、送岗上门等方式输送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开发“因需设岗、定岗不定人、定岗不定酬”的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优先帮助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并落实稳岗措施。截至9月10日,全区外出务工贫困人口258.96万人,是2019年全年外出务工总人数的106.13%。三是加快项目建设。成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绿色通道”制度。截至8月31日,全区扶贫项目开工率达99.7%、资金支出率达81.54%,均排全国前列。四是妥善做好贫困户野生动物养殖补偿处置工作。自治区出台《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对贫困户制定“一户一案”处置方案,补偿资金实行分级共担,贫困县按自治区、市、县5:3:2的比例分担,非贫困县按3:3:4的比例分担。截至8月31日,参与特种养殖的7903户贫困户全部完成补偿处置,发放补偿资金1.27亿元,并落实就业、转产、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

(二)着力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四大战役”,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截至8月31日,全区贫困人口存量的失学辍学、住房安全、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重病得到有效救治。4406所义务教育学校、56个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工程、380所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18个大型搬迁安置点配套医疗机构、683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项目均全部完工。

(三)强力推进挂牌督战。我区有8个贫困县和48个贫困村列入国家挂牌督战。自治区及时出台挂牌督战方案,指导8个县、48个村制定作战方案,形成“一县一案”、“一村一案”,明确任务清单。一是强化督战调度。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督战,已对8个县督战全覆盖,多次召开挂牌督战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81个;联系8个县的自治区领导每月通过实地调研、视频调度、专题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战调度。二是加大综合支持。先后出台20多个政策文件,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5.5亿元,协调68亿元开发性政策性贷款,用于挂牌督战县、村脱贫攻坚。三是增派作战力量。向48个村增派58支突击队164名突击队员,与原有驻村工作队共同作战;向贫困发生率在30%以上的10个村每村增派1家国有企业支援作战;协调123家广东企业和社会组织结对帮扶48个村。截至8月31日,8个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39.06万人,比2019年增长4.54%。

(四)深化粤桂扶贫协作。召开粤桂扶贫协作第五次联席会议,不断深化扶贫协作和区域合作。一是争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广东省已拨付我区财政帮扶资金19.12亿元;动员广东社会力量投入帮扶资金3.9亿元。二是加强劳务协作。加强精准劳务对接,广东共吸纳我区51.67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建立粤桂就业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稳岗政策,对在粤务工的广西籍贫困劳动力给予特殊关照。三是深化产业合作。联合印发《广东帮扶广西财政扶贫协作资金支持消费扶贫若干措施》,扶持33个结对贫困县在扶贫农副产品储存、运输、流通等领域的项目建设。扶持建设30个以上供深农产品基地,首批已有10个基地7款优质扶贫农产品获得“圳品”认证。8月28—30日,举办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第18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集中展示和推销广西农产品。广东省累计采购或帮助销售我区农副产品107.24亿元。

(五)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建立防贫监测帮扶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精准防贫实施办法,开展集中排查行动。截至8月31日,全区共排查脱贫监测户2.53万户10.26万人、边缘户3.96万户14.5万人,全部落实帮扶措施,已有脱贫监测户5518户22451人、边缘户6557户23402人解除返贫致贫风险。二是加强搬迁后续扶持。计划搬迁的71万贫困人口已全部搬迁入住,按照“园区化”就业、“市民化”生活、“社区化”管理的模式,积极做好搬迁“后半篇”文章,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均已实现每户至少有1人以上就业。三是落实综合保障兜底。出台《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低保兜底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全区有196.8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低保补助标准提高15%以上,其中8个未摘帽县补助标准均达到5000元以上。四是开展争当脱贫攻坚“明白人”活动。组织各地梳理2016年以来贫困户、贫困村享受的扶贫政策,每个贫困户选定一个“明白人”,以村屯为单位召开集中交流会6.54万场(次),让贫困群众进一步“明白家底、明白政策、明白脱贫、明白感恩”,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

(六)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含民主监督)、中央纪委《指导意见》和调研督导、自治区扶贫成效考核及暗访发现问题等“四项整改”,一体推进、一并整改。实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分片区联系指导,落实专人跟踪督促。组建整改督导组深入34个县(市、区)和24个区直部门开展督导(对县级以暗访方式进行),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限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目前,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国家考核反馈的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没有完成整改的都是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正按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特别是等会郝明金副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9月底所有贫困对象基本达到脱贫摘帽条件、年底前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争分夺秒、全力冲刺,确保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任务。进一步抓好挂牌督战,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对照挂牌督战任务清单、脱贫摘帽标准,特别是对贫困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面开展查缺补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面达标。

(二)全力抓好稳岗就业。成立稳岗就业工作专班,全面排查核实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跟踪帮扶、落实稳岗政策,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车间、稳在当地。通过以工代赈、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帮助回流贫困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就业。

(三)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进一步发挥消费扶贫专班作用,加强扶贫产品认证管理,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建成1000个扶贫专柜、不少于100个扶贫专馆、不少于60个扶贫专区,举办系列展销、促销活动,让贫困群众增产又增收。

(四)不断巩固脱贫成果。深入推进扶贫产业全产业链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强化扶志扶智,推广积分制管理,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加快完成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对平时暗访发现的问题,严格跟踪问效,督促各地立行立改。对民建中央调研提出的指导意见、指出的问题,迅速整改,不断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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