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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说明

2021-12-30 09: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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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自治区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十四五”自治区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其中,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编制《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相对贫困扶贫“十四五”规划》。

2021年上半年,原自治区扶贫办已启动《广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工作,并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开展具体编制工作。2021年6月10日,全国乡村振兴系统建设和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同志在会上明确:中央农办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农业农村部负责研究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牵头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经对接国家乡村振兴局了解,国家乡村振兴局目前已不再进行有关规划编制,并将相关工作移交给农业农村部。经与农业农村部对接了解,农业农村部正在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为其中一个专门章节。

鉴于国家层面不再有上位规划,我局于2021年7月26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请示》,申请参照国家层面做法,取消《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相对贫困扶贫“十四五”规划》编制计划,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一体编制(在其中专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章节)。2021年7月30日,自治区领导方春明同志对我局以上申请事项作出同意的批示。

因此,我局2022年度未有“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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