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未及时分配下达2016年度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资金整改工作的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7〕200号),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组对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时指出,201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由我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完成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具体负责资金下达工作。收到通知后,我办相关处室立即组织研究,经查找,造成我区201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的原因为我办未及时收到财政部相关通知文件,而以国务院扶贫办相关通知文件下达的时间作为该项工作完成时限的依据。我办相关处室随即从改进工作方案、建立督办机制、加强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工作。经过整改,我办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17和2018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工作,未出现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的现象。
特此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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