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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8-28 17: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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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中央编办批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厅发[2021]23号)精神,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有人员、领导职数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内设机构根据新职能作相应调整,不再保留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即现内设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综合处、资金处、项目处(增挂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研督查处(增挂考核监督处)、社会扶贫处、行业扶贫处、帮扶协调处、考核评估处和机关党委。派驻机构1个:驻局纪检监察组。下设直属机构2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教育培训中心(全额拨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信息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同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督查暗访组、粤桂协作办公室、重点帮扶县工作专班、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乡村建设专责小组设在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第二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888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88.0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6.25万元,下降3.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8.0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6.25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广西8市33县公立医院院长(含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项目200万、支持拍摄电视剧《壮乡儿女》(暂定名)费用150万,这二项支出在2022年没有此项支出,所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本部门无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03.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实行零基预算,预算编制较准,当年完成本年度部门预算。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8888.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88.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6.25万元,下降3.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888.0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指导全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指导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实施等工作。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6.25万元,下降3.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74万元。主要是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费用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05万元,增长4.8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增缴纳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126.7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职工医疗、生育等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43万元,增长13.8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增缴纳基数。

(3)农林水支出8056.6万元。主要是按部门职责和预算要求在年度内需要完成的工作经费开支,如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产发展和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等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7.19万元,下降5.48%。下降原因主要2021年追加了广西8市33县公立医院院长(含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项目200万、支持拍摄电视剧《壮乡儿女》(暂定名)费用150万这二项在2022年没有此项支出,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120万,所以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06.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9万元,增长16.3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增。

4.结余分配0万元,本部门无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8.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6.25万元,下降3.85%。其中:基本支出2721.47万元,项目支出6166.62万元。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7.6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888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87.31万元,支出决算49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预决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整缴纳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22.26万元,支出决算12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4%,预决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整缴纳基数。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8104.11万元,支出决算80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预决差异原因主要是2021年追加了广西8市33县公立医院院长(含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项目200万、支持拍摄电视剧《壮乡儿女》(暂定名)费用150万这二项在2022年没有此项支出,信息化建设项目比2021年度减少了175万元,所以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98.27万元,支出决算20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预决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整缴纳基数。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1.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4%。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社保保障金、公积金等缴存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2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压减节约日常公办经费支出,所以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6%。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4%,比上年增减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新购进一台新能源车24.99万元,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度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20万元,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出国(境)活动,无出国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比上年增减24.99万元,原因是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组公务用车,新增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通信和应急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比上年增减0.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及两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8万元,平均每辆3.4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6%, 比上年减少0.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次,人次14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1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79万元,降低11.6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42万元,降低2.3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比2020年减少3.6万元,降低1.0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等日常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3.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54%(部分项目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9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3.6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2.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7.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广西区内各地暗访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6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1790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切块到县财政扶贫资金”“2022年度第二批广东省级财政帮扶资金”“广西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项目经费”等6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05.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中长期规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预算资金使用,加快预算支出执行。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在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同时,较好地保障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得分为99.98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96.88%;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56%;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5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加强;二是预算调整较为频繁,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反复调整,难以发挥绩效评价效用;三是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不够全面,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项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30万元,执行数为131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62个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县开展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后评估项目与11个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别签订合同,合同实际总金额为1420.27万元。因2022年9月那坡、东兴等县市发生疫情,2023年2月才对其进行实地评估,因此该项目2022年未全额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方评估项目有关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符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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