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无障碍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9 09:10     来源: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中央编办批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正厅级,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外资项目的实施、乡村振兴干部的教育培训等。

2.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雨露计划、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雨露计划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帮扶政策,指导各地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3.负责指导乡村振兴外资项目的实施。

4.承担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联系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  位

代  码

单位性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是否列入部门预算

507001

行政机关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南宁市新民路34号

507002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南宁市新民路34号

507003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信息中心)

南宁市新民路34号



第二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448.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44.3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93.55万元,增长5.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4.3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93.55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全区脱贫攻坚表彰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229.6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3.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3.47万元,增长1878.35%,主要原因是上年设区市县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109.87万元,信息化项目造价估算、检测、监理、审计等保测主、视频会议系统管理等配套服务10.03万元,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清洗、抽取推送及比对分析等服务14.7万元,机房升级改造和视频备份系统保制及服务项目19.55万元,网络安全及网络运行维护服务35.84万元,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功能升级完善3.48万元,结转到本年度完成。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44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437.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80.05万元,增长10.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7.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80.05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全区脱贫攻坚表彰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229.6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69万元。主要是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和离退休人员费用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0.04万元,增长29.4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整缴费基数,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111.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职工医疗、失业、生育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98万元,增长11.0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及调整缴费基数。

(3)农林水支出8523.79万元。主要是按部门职责和预算要求在年度内需要完成的工作经费开支,如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产发展、扶贫事业机构、其他扶贫支出等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95.82万元,增长9.34%,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财政追加全区脱贫攻坚表彰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229.6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77.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32.79万元,增长18.52%,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5)其他支出150万元。主要是按部门职能和预算要求在年度内需要完成的工作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115.15万元。增少的原因是减少相关项目内容。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3.47万元,下降1878.34%,主要原因是广西脱贫地区脱贫成果后评估项目经费已按计划完成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7.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80.05万元,增长10.28%。其中:基本支出2799.18万元,项目支出6638.63万元。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13.6万元,支出决算为943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713.6万元,支出决算为943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27.01万元,支出决算47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预决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整缴费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07.89万元,支出决算1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预决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整缴费基数。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8113.61万元,支出决算852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6%,预决差异原因是财政追加全区脱贫攻坚表彰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229.6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74.96万元,支出决算1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预决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调整缴存基数。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0万元。预决差异原因是追加了支持拍摄电视剧《壮乡的儿女》项目经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9.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社保保障金、公积金等缴存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6%。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3%,比上年减少5.87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中国东盟减贫论坛改在线上举办,接待费减少了3.82万元,公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31.35万元。调减因公出国(境)费31.35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原因是疫情期间未安排出国(境)活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7.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到市县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及二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7.73万元,平均每辆4.1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比上年减少3.82万元,原因主要是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系列活动因疫情取消相关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次,人次55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是上级单位、省际之间、世行贷款项目广西示范项目考察团到我区开展公务活动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63万元,降低6.2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用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5.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4.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8.8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4.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专用车4辆、二层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20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21%。组织对2021年度“扶贫对外合作与调研宣传”等4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4.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21年能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分析、提高预算精准度。通过对上一年度决算数据研究分析,认真测算预算支出规模,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资金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扶贫对外合作与调研宣传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8.96万元,执行数为953.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39%。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2019—2020年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脱贫攻坚5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2项表彰;二是完成广西脱贫攻坚成就展二次宣传网上展厅建设;三是中央、自治区媒体发稿8858篇次;四是征订《中国扶贫》杂志618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00分。

(2)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服务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9.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总结广西“十三五”时期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二是构建特色产业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数据建模;三是对“十四五”时期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提出有效的建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00分。

(3)县级脱贫摘帽“巩固率”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稳定性第三方评估检查全年预算数为560万元,执行数为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的通知》(中农发〔2021〕14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21〕26号)文件有关精神,县级脱贫摘帽“巩固率”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稳定性第三方评估检查项目名称转变为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并顺利实施取得圆满成效。一是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是2021年12月初进行实地评估,2022年1月得出评估报告,符合规定时间要求;二是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最终形成了54个分县评估报告、1个全区评估总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全面评估了我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查找不足,帮助自治区压紧压实市县责任、推进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的产业、就业、收入等方面工作。最终形成的54个分县评估报告、1个全区评估总报告均获得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各业务处室的肯定,对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建议比较满意。自评100分。

(4)项目实施管理及检查考评全年预算数为375.21万元,执行数为373.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正常运转;二是完成45个县的扶贫项目监测工作;三是开展18个贫困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四是完成14个市、106个县区的督查暗访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00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