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1年以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坚决落实自治区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保30亿争50”目标要求,将“四个不摘”政策落到实处,按“稳政策、严管控、强收回”持续发力,为脱贫户“贷”来金融活水。截至10月15日,全区累计向94.23万户(次)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17.34亿元(含原来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其中2021年新增发放贷款30.82亿元,提前完成2021年新增贷款“保30亿”工作目标,实现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郭鑫华 蒋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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