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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以“2345”工作法为抓手 扎实做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2024-04-16 09:10     来源:象州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王志光 吴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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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象州讯(王志光 吴纯杰)近年来,象州县坚持把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行“2354”工作法,建制度、强监管、提质效,以资金项目的实绩实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连续两年获评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为好的等次。  

一、建立“两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县委统一领导、县政府负责、乡村振兴和财政局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二是“三小”推进机制。围绕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和项目建设,分别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水利局等相关行业部门牵头,多形式组织开展“小培训”、“小交流”、“小观摩”活动,分析研判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查漏洞、定措施、补短板、提质量、促实效。

二、实行“三项规范”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工作流程规范。制定印发《象州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象州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操作手册》等规范性文件,从项目入库、计划下达、项目实施、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环节和公告公示、资料整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制作参照模版,使项目管理有依据、成制度,项目资料类别清、条目齐;二是入库审核规范。按照“村级申报、乡初审、县直行业部门预审、县级审定”程序开展项目入库,同时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入库项目开展现场勘察、综合研判,开展约束性政策审查,把牢项目入库关;三是项目实施规范。坚持资金项目“四定”(定人、定责、定任务、定奖惩)机制,县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逐项目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到资金项目有人管理、有人跟踪、有人负责。

三、突出“四种模式”强化联农带农。一是“示范引领、延链补链”的协作发展模式。运江镇因地制宜,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以集体经济投入建成甘蔗、粉葛、红薯、玉米、南瓜等农特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围绕延链补链,建成酸笋腌制、葛根产品加工厂、大米加工厂等,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组建“运江网红主播”团队,通过电商直播带货促农副产品线上销售收入达20多万元,实现农工贸一体化发展;二是“流转土地、返租倒包”的合作共建模式。对有劳力、缺资金、技能较弱的脱贫户,采取租赁土地、规划建园、返包到大户的方式融入全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大乐镇整合流转六回村200亩土地,全镇11个村级合作社出资550万元与象州县兴乐果蔬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大棚果蔬产业,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2万元,六回村通过土地流转为村民增收28万元;三是“自主发展、激活造血”的嵌入承载模式。把自主经营作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的重要途径。创建“象州军田特产”品牌,通过加工销售本地优质大米、花生油等农产品增加收入。军田村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达55万元以上。四是“互帮互助、抱团发展”的互助服务模式。依全县共有村企联合项目52个,2023年可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500万元。“强村带弱村”壮大一批。通过“强村带弱村”抱团方式实施项目22个,形成“村村联合”产业链,实现资源共享、资金共入、收益共分,激发集体经济发展“乘数效应”。盘活村级资产、资源,组建公司壮大一批。今年以来,全县共组建村集体经济平台公司7个,助力38个村通过抱团发展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落实“五项措施”强化监督问效。一是群众全程参与。谋划项目时,组织群众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同时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全过程公告公示制度,将到村、到户项目公告公示延伸到自然村、组,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日常督导调度。由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以及相关行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组,每个季度深入现场开展督查1次,保障项目高质高效实施;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实行衔接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规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四是严格审计监督。实行项目“双审”制度,实现项目建设“事权”与“财权”相分离。具体是项目下达之前,由财政局或项目实施单位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规划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等进行批前预审。项目竣工后,再由财政局或项目实施单位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竣工一个审计一个,根据审计结果,拨付剩余项目资金。五是考核结果运用。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落实情况与平时绩效考核、年终考核以及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规模相挂钩,通过绩效考核机制倒逼进度、倒逼质量、倒逼责任,确保衔接资金达到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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